以1991年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的成立为标志,中国现代刻字艺术以其迅速地崛起进入了当代书坛。经过十几年的创作与理论积累,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如今已经蔚为大观。中国现代刻字艺术单就全国性的大型活动来看,已经有了五届全国刻字展览的举办和二届刻字理论研讨会的召开,与全国书展和全国篆刻展相比较,15年中有着如此骄人的成就,是令当今书坛值得欣慰的事情。中国现代刻字艺术所以能在短时期内由初创而迅猛发展和提高,超过最先开展现代刻字活动的日本及东南亚诸国,一是国内宽松和谐的艺术创作环境;二是中国书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的持续努力;三是全国广大书法家和刻字艺术家的不懈探索,使现代刻字艺术成为当代艺坛和当代书坛的一朵奇葩。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代刻字艺术在我国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黑龙江、京津地区、河北、山东、福建、云南、海南等地已经有了健全的组织和一批颇具实力的创作骨干——理论骨干,每次刻字展览中,无论是投稿数量还是入选、获奖数量都遥遥领先于其它省市,一些偏远省份则远远落在了后面,甚至一些原来基础比较好的如广西等省也出现了退步的现象。故在“全国第五届现代刻字艺术展”的评选会议上,我提出了“现代刻字艺术在当前工作的重点仍然是普及”的建议。全国第五届现代刻字艺术展中,山东投稿383件;福建投稿345件;河北投稿257件;黑龙江投稿159件;云南投稿145件;而我所在的山西省只有18件。故我曾呼吁中国书协刻字委员会“扶贫”,鼓励落后省市把刻字艺术搞上去。为此,我曾在山西的一些书家活动中宣传、动员,怂恿一些书家、印人投入到现代刻字艺术的研究与创作中,并不时为他们提供信息和有关资料,建议由中青年书家成立山西刻字艺术研究会,以便在山西推动现代刻字艺术活动,缩小同兄弟省市的差距,为山西争得荣誉,现在,一些热心于此事的书家印人正在酝酿此事。与这些中青年书家和印人的接触中,经常就有关现代刻字的话题展开讨论,在这些交谈中可以发现,大多数人对现代刻字艺术只有直观的了解而缺乏深入的理解,对现代刻字存在很多的误解。他们经常提出一些问题同我进行讨论辩诘,有时不免会有激烈地争论与驳难,其中有些共性的问题值得关注。最近又同太原、晋中的朋友讨论了几个问题,感到具有某种代表性与普遍性,因此写出来同书坛同道们共同商榷。
一、 怎样认识现代刻字艺术
刻字有着同书法艺术甚至同汉字一样悠久而辉煌的历史,离开刻字,很难说中国的书法艺术会有着今天如此丰富多彩的遗存和灿烂夺目的成就。对中国的书家、篆刻家及其他艺术家来说,刻字艺术从来就不是一件陌生的事,故现代刻字艺术的兴起,尤其对书家、篆刻家有着一种血缘关系般的亲切感和贴近感。现代刻字艺术是在传统刻字——传统刻字艺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却有着不同于历史上任何时期刻字艺术的时代特征,与时俱进的品格使现代刻字艺术成为弘大中国书法艺术的一种崭新的艺术式样。
传统刻字艺术一般是书家与刻手各自承担前期的书写与后期的刻制,虽然前代有着书家自书自刻的记录,但是人数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传统刻字艺术是要忠实地再现书家的书写原迹,而现代刻字艺术是在书家的原稿上进行二度创作。传统刻字艺术的形制以实用为主,而现代刻字艺术是以欣赏为主。故二者之间有着很大差别:一是书家刻手合而为一,即书家自书自刻;二是多视角的审美取向与唯美表现,即不再以实用为主,而是以抒情与观赏为主要目的;三是技法意识的张扬,即在坚守汉字本体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姊妹艺术的设计、构成、变形以及刀法、色彩、装饰等技术,使刻字的艺术表现力与丰富性大大提高;四是材质的优化,即以适合表现、传达刻字家的思想、情感、意蕴、技法的木材、竹料为主,以充分表现笔情墨韵和刀法况味;五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刻字艺术,即倡导以阳刻为主和“主题刻字”,在创作实践中同时注重刻字理论研究与理论队伍建设。
二、 现代刻字艺术的归属问题
现代刻字艺术在中国的建构与发展从一开始就同中国书协密不可分,在初创伊始,恐怕还没有哪一个组织或个人有着如此高瞻远瞩的眼力和胸怀。现代刻字艺术之所以与中国书协密不可分,不仅仅是中国的文艺环境与文艺政策的结果;也不单单是现代刻字艺术需要强有力的扶持与引领的需要;主要是现代刻字艺术的性质自身所决定的。如同篆刻艺术一样,现代刻字艺术是一门以汉字书法为主要造型素材,以表现汉字书法文化的内涵魅力,以固体材料为艺术载体,运用合规律合目的的技巧充分表现作者才情与智慧的一种艺术形式。如同篆刻艺术一样,它可以视作一门独立艺术,但是如果放在汉字书法文化的大视野中去追溯它的母体,无疑是书法艺术的衍生,是书法艺术的又一种表现形制。传统刻字艺术与传统书法艺术、现(当)代刻字艺术与现(当)代书法艺术同命运、共呼吸,犹如国画中的工笔、写意、版画、漆画等同源而异流,共树而分条,其本体构成、文化渊源、审美意识等都是血脉相连的,中国现代刻字艺术是“使‘书法’得以装载在刻字这个艺术‘形式’的方舟之上,使刻字艺术成为让书法得以更好表现自己的新的形式。”(唐云来《现代刻字艺术刍议》。载《全国第二届现代刻字艺术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
有些人认为应当把刻字划归到工艺美术类或装饰设计类。这种认识显然未能深入理解现代刻字艺术,不了解它有着同书法一样的抒情达意与宣泄情感的功能。原日本刻字协会会长长扬石在《刻字艺术概论》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刻字有悠久的历史,但现代刻字则是生活于现代的人们的一种书写表现形式。自己书写,自己雕刻,手眼并用,通过肉体的激烈活动来表现作者的感情,这就是现代的刻字书法。”我们通过不同风格、不同感情色彩、不同章法构成、不同刻凿技法的刻字作品可以轻松地体会到作品的形式与内容、表现与内涵、情感与技巧,甚至作者的审美趣味高下,学养之品位都难逃法眼。这在可以大量复制的工艺美术制品中是难以表现的。如果同篆刻艺术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刻字艺术同书法艺术的关系比篆刻还要亲密一些:篆刻是在选取以篆书为主的汉字作为造型素材后,通过组织有机内容,将文字设计后反刻在硬质材料上而成,而此时它并没有最后完成欣赏程序,还要用印泥将印面拓在纸上(或许还包括用墨拓出边款),才能最终完成其创作;而刻字的书体可以包括篆、隶、楷、行、草诸体,且是正刻,更讲究刀笔并重与笔墨韵味的凸现,作品刻制完成后便直接成为欣赏对象。工艺的、装饰的部分是为其主体的、主要的部分服务的。刻字艺术之所以未列入工艺美术或装饰艺术之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创作主体的身份,历史上印章成为篆刻艺术,院画衍生出文人画,当今漆画由工艺美术进入全国美展等等,都是因创作主体的变化而发生了质的飞跃。一些纯工艺门类,一旦与文人、书画家结合起来,工艺制作便成了艺术家们创作的一种手段和技巧,艺术思想表现才是其机枢所在。所以实用的印章一经文人和书法家介入,便转型为篆刻艺术,如若没有主体身份的更换,仍有工匠去制作,则永远不会从工艺制作提升为篆刻艺术。篆刻家也不会进入当代书坛成为中国书协领导下的一支重要的艺术家创作队伍。近年来漆画从一个纯工艺美术品种进入了全国美展的美术评奖系列中,也正是因为画家的介入。仅仅看到现代刻字艺术中的一些工艺的装饰的成分而忽视了作为创作主体的书法家、篆刻家,显然是本末倒置了。还有一点要提及的便是:在中国,现代刻字艺术要想健康有序地发展,离不开中国书协的领导。这是中国当代书坛建设和谐平台的重要一环,因为目前还没有哪一个组织有着如此高的权威性和凝聚力,有着如此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能力。中国书协组织、领导着全国的绝大多数书法家、篆刻家、刻字艺术家及理论家,有效地阻止了文化虚无主义在书坛的蔓延和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对中国书法的颠覆与侵蚀;有效地阻止了一些反和谐、反团结的分裂主义和山头主义,使书法艺术成为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了书法以更高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在中国书协和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对内称中国书协刻字委员会)所主持、组织的一些活动中,通过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与监督机制,可以在游戏规则内最大限度地给以书家、印人、刻字家以高格调、高品位的自主和自由,而非一些打着五花八门旗号的乌合之众那种私人化空间中以门户之见划分的卑微的“自由”。
三、 社会风气、书坛风气与刻字艺术发展
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风气不可避免地经受着来自东西方文化和不同社会制度下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荣辱观的剧烈冲击与震荡。因此社会道德规范与个人道德信念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整合与提高过程。反映在艺术评价上,则要重新确立艺术评价最终离不开道德评价这一哲学认识。对书法包括刻字与篆刻而言,如果不能将价值评估从艺术境界提高到道德境界的高度,书法的现代意义将大打折扣。当代哲学家认为:艺术从物质层面到技术层面到艺术境界再到道德境界是人类的社会进步之必然,是人们对自我超越的提升。哲学家认为在道德境界之上还有更为超脱的玄然境界,不过我以为那些层面已非一般人所能够达到和把握,当今书坛人们能够予以把握的艺术评价,只能达到道德境界,这显然比一些标榜纯艺术或艺术书法者要高明得多。这也是当代书法应当追求的高标准、高境界、高品位、高格调。
不可否认,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是物质高度拥有和富裕的现代社会的副产品,是当今令各国政府和公众都感到头痛和厌恶的事,不幸的是,很多人既痛恨祸国殃民的各种腐败现象,同时又自觉不自觉地、或重或轻地纵容甚至涉足其间。书坛不是圣地,不是净土,无可避免的会有着形形色色的同步现象,其中最为书坛大众所关注且反应强烈的,莫过于展览中的某些腐败行为。我曾在《论书法展览机制》一文中说过:展览并不是当代书法艺术活动最好的形式,但是在没有更好的机制取代它之前,我们别无选择。当代书法展览机制,从投稿到评选到展出的整个过程有很多环节,在目前展览的组织能力与水平的制约下,每个环节都有漏洞,也即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腐败。为此,大多数展览都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到目前为止,没有能比中国书协在减少腐败,增强展览全过程的透明度和评选的公正、公平、公开诸方面做得更好的组织或团体了。这不仅因为中国书协的健全组织机构和有着较高素质的人员构成,还有着多年来逐渐完善的评选机制与操作步骤。试想,中国曾有哪一个组织可以持续多年地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全国大型展览的操作?能够不间断地负责任地举办一届又一届的大型书法展览活动?然而正因为其处于众目睽睽之下,其不足也是纤微毕现的。这种不足来自两个方面:群众组织固有的缺陷与书坛大众的人员构成缺陷。
几乎每一届展览都可以听到批评的声音,除了那些因落选而发出的失望与怨恨之外,有些问题是真实地摆在人们面前的:弄虚作假侥幸入选甚至获奖;某些入选作品不如落选作品;评委人情关系甚至请托送礼;东道主现象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机制上的漏洞,有人为的因素,也有各种客观上的非人力所能解决的。针对这些问题,每次展览都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制约措施。在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后,今天的展览弊端已经大大少于以往的展览,组织的合理性,决策的透明性,操作的民主性和评选的公开性越来越凸显,腐败现象虽不能完全杜绝却也是呈日益被扼制趋势且都是个人行为,如针对一人用多个名字投稿而采取了身份证填报制;对弄虚作假雇佣枪手采取了监督和举报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选资格;针对走后门拉关系采取了评委投票推选制等等。其实现在的展览是投票评选,单靠一两个评委操作在大型展览中很难起作用,重要的因素仍然是作品的水平。当然,再严密完善的法律也阻挡不住有人铤而走险去实施犯罪;同样,再严格的制度也不能完全杜绝有人会以身试法,因为问题的另一面是书坛大众存在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普遍不高这一难题。每次展览的作弊者、投机取巧者,请客送礼者,都不是社会鼓励他们去这样作,而是其自身品质不高,道德低下的原因所致,他们为了入选为了获奖为了入会,一句话为了名和利不在艺术修炼上下功夫而在歪门邪道上乐而往返。
当今展览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直接找枪手作弊的很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展览前的作品集体加工。展览前的数周培训使很多人轻易入选大展,全国篆刻展有一个老师办上一个月培训班有几十个学生入选的“喜讯”,其中难免有老师代为设计、代为修改、代为制作的嫌疑。况且每次展览前的看稿会、加工班、点评会已经使一些作者的作品成为老师或集体意志的产物,已经不是个人智慧的结晶了。一些朋友反映刻字艺术展中有代为设计、代为书写、代为刻制的现象,则应当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中国书协首届兰亭奖的评选增加现场考核这一费时费力的举措,其目的就是防止创作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今后要在评选机制和个人道德修养建设这两个方面同时下大力气,才能逐渐减少以至杜绝这些弊端。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在组织制度和评选机制上已经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如:投稿时要附有本人的书法作品;投稿实名制;评选时评委回避本省作品;作品要经过几个小组多次交叉筛选;入选作品要达到规定票数;疑难问题协商未果时由评委主任裁定等等。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了一些人因私欲而出现的种种投机取巧、营私舞弊现象发生。然而,人们又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加上人性的弱点,各种腐败还会以新的形式滋生。书法、篆刻、刻字诸展览活动在反腐败问题上,同社会上的反腐败一样任重道远。有的朋友提出提高加入中国书协的门槛,即增加刻字展览的作者入选次数,这当然是一种善意的,对中国书协负责的建议,但是要将刻字与书法、篆刻一视同仁才好,实际上,刻字创作的过程有着其独特的难点,作者付出的脑、体劳动也要比书法、篆刻大得多。鉴于刻字艺术的普及工作任重道远,保护刻字作者的积极性就是保护刻字艺术健康持久地发展,是刻字艺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应有之义。
同仁们建议:
一、在以后的展览征稿中,发挥各省、市书协的作用,因为他们对本地作者的真实状况更了解一些,可起到把关作用。不过,正因为他们同本地作者更熟悉,所以走后门、托关系相对更容易一些,这也是一些省申报全国会员时把关不严的重要原因,人事关系不好的作者受压制的可能性则更大一些。
二、设立监督举报制度,评选时聘请学术监督、纪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提倡实名举报,以方便调查和落实举报内容,同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这样既避免了造谣诬陷,也避免了挟私报复。
三、加强对书家、印人、刻字作者的思想道德教育,正确对待名利与得失,树立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荣辱观。四、作好刻字艺术的普及与提高工作,由各省、市书协负责牵头成立基层刻字研究会。加强对刻字艺术的宣传、培训,及早出版有关刻字技法、刻字美学的普及读物,使更多的人理解、关心、热爱刻字艺术。五、提高刻字艺术的理论研究与艺术批评水准,不断提高现代刻字艺术的格调与品位,使现代刻字艺术成为中国书法艺术走向世界的强大支撑。
愿有志于现代刻字艺术的书坛同道相互理解,携手共进,使中国现代刻字艺术无愧于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