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校训石-厚德 明法 格物 致公
  • |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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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训来源释义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为“厚德明法 格物致公”,“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经过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在2002年4月18日校庆50周年之际,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新的校训,后正式写入大学章程。 校训征集共发放书面征询 500份、召开了7个座谈会,共征集到校训的建议意见100多条,法大在校报、广播台、橱窗、校园网等平台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直接参与者达3000多人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校训的征集过程是法大人对法大精神的集体思考和凝练,校训的诞生是法大人集体智慧的结晶。
新的校训厚重沉稳,包容大气,包含了人文精神、法治精神、科学精神和公共精神各个方面的要素,是对法大精神和大学价值的凝练和升华,既是法大人的精神追求,又是法大人的行为指南和自我要求。
“厚德”源自《易经》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在培养师生优良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政治道德,增厚美德,容载万物。这是人文精神的凸显。“明法”取自《管子·明法》,意求师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以法治天下、建设法治中国为己任。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格物”出自《礼记·大学》的“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意促师生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有科学的思维和理性。这是科学精神的写照。
“致公”取法于《礼记·礼运》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此处“致”从“至”,“致公”也为“至公”,出自《管子·形势解》的“风雨至公而无私,所行无常乡”,意为师生要坚持和弘扬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有仁爱亲民、献身公益、服务公众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公共精神的张扬。
四目八字的校训,不仅朗朗上口,好懂易记,而且鲜明地体现了法大特色,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
“明法”二字,即突出地体现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的特色。自创办以来,法大始终不忘初心,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响应国家战略布局,致力于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做法学教育的先行者,为国家培养急需的大批高素质人才;奋力开创理论研究新高度,探索法学研究新格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贡献力量;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法大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校训宝鼎介绍

昌平校区建设有校训宝鼎,落成时间2007年8月,总高3.2米,外径2.5米,内径宽1.9米,深1.0米,材质为锡青铜,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捐赠。校训宝鼎底座高三十公分,由九块方石拼合而成,意为三九之尊,更显其庄严厚重。总高3.2米,外径2.5米,内径宽1.9米,深1.0米,材质为锡青铜,设计者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雕塑系商长虹教授。校训宝鼎上铸有“厚德明法 格物致公”篆体金字。 雕塑以三足鼎为基本造型,在传统鼎器的基础上改进变化,使其既具有器制的大气沉雄厚实、纹饰刻镂深重,又具有当代艺术审美上的创新。将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作为其中的铭文,以铸造的方式作为雕塑的正面凸出。鼎器上方,融合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龙纹、环带纹、蟠璃纹等图形,象征中国政法大学校园文化一脉相承,以及“法”在中华民族各项事业鼎盛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校训宝鼎
中国政法大学校训宝鼎↑
校训宝鼎
校训宝鼎:混凝土贴面黑色石材基座是后来建设的,基座刻有铭文“吾学之兴历五十余载,训育之文初无所定,然大学精神,遞传不替。二〇〇二年四月,校训初成。厚德明法,格物致公。恒追高远,永为仪则。吾学之宗,由是灼然。今铸鼎勒铭,名著来者。”
校训石围挡
中国政法大学(海淀),东门围挡石墙后面刻有校训“厚德、务实、明理、坚韧”,
中国政法大学目前没有明确的校训石记载,昌平校区格物楼前的“厚德、务实、明理、坚韧”石,由于文字内容接近,常常被错误传播是法大校训石。
“厚德、务实、明理、坚韧”石
“厚德、务实、明理、坚韧”石↑
位于昌平校区格物楼前,在2012年法大88级本科生校友毕业20周年纪念时法大88级本科生校友捐赠,正面刻有“厚德、务实、明理、坚韧”书法文字,由江平题写。景观石后面刻有赠石介绍:丁卯年九月,八八级四系十四班六百余学子入驻法大昌平校区。时值初建,颇为艰苦,然众同学自强自立,共沐四年风雨,为首届毕业于新校区的法大学子。吾辈同窗始终铭记母校嘱托,坚守法律底线。辛卯年春夏之交,有同学首倡,继众人响应,定“厚德、务实、明理、坚韧”为八八级精神,以警自我,兼昭后人。光阴虽逝,唯感情弥坚,年华渐老,期精神永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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