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在陕西白河一个房地产楼盘项目景观石刻字作品《钖城新韵》,由于刻字完成后提前返回,搭的架子还没有拆除,用手机拍摄出来的效果,书法作品是知名作家贾平凹手写。
陕西白河县简介
白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边陲,陕西湖北两省交界处,安康市东部,县境东北角,距安康市汉滨区所在地196公里(公路里程)。白河建置较早,秦置县,其后沿革多变,故城无考。西魏称丰利,宋废,明成化十二年(1476),治所设现址,县城周长190余丈。明末屡遭兵燹,屋毁城空。清初治所曾迁今冷水,康熙二十年(1686)复迁今址,二十五年(1691)在旧城基上筑新城。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城门楼三座,加高城墙。嘉庆年间历时三载,耗银1万余两,用工28.3万个,筑成外城。咸丰三年(1853)对外城修补一次。县城有内城90余丈,外城2100余丈,故有“双城县”之称。县城从始建到民国,历代官吏和士绅捐资修建24次,但均无大的改观。
县城环泰山而建,分为城里与河街两部分。城里西靠锈屏山(天池岭),海拔526米,山前两溪夹泰山,东溪青风沟,东入白石河;西溪桥儿沟(古称长春涧),北入汉水。城里中段原为内城,建国后,原县衙扩为县政府机关,内城拆除。70年代后行政单位逐渐集中于城里。80年代,从河街红星桥沿桥儿沟至城里北岭段为400余级狭而陡的石阶街道;北岭到南台街道80年代后拓宽筑水泥道。下河街经清风沟至城里,原为荒僻小径,70年代始筑公路,为城里到河街主要通道,90年代发展成街,长1615米。河街沿泰山北麓而建,依汉水南岸,东起灵应宫,西止唐家棚,全长1.15公里;中部红星桥将河街分为东西两街,桥东为下河街,桥西为上河街;河街历来是县城商业区,昔时汉水航运便利,商帮云集,山货商品于此集散。80年代以来,河街商贸四季繁荣。
经30多年建设,县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日趋完善。1984年后,在河街临江处修建起千米防洪河堤,拉直了河岸,兼作公路使用。1985年之后县城建局征地供单位和居民建房,政府投资兴建居民点,计建房11万平方米,县城人均住房8.46平方米。
白河县历史
春秋时期,白河县境属麇国地,称县(钖,yáng,音阳)。
战国至秦,本境先属楚,后归秦。秦设县,属汉中郡(治所在今汉中市)。
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县改属西城郡(治所在今安康市)。
三国,曹魏黄初二年(221),西城郡改称魏兴郡,县仍隶之;太和二年(228),于县兼设郡,景初元年(237)废。
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废县,于本境南设阳川县,本境北设熊川县。西魏文帝大统元年(535),在本境东南设丰利县;西魏废。帝元年(552),在丰利县设丰利郡,领丰利、熊川、阳川3县。北周武成二年(560),废丰利郡,丰利县改属上津郡(治所在今湖北郧西县),同时废熊川,阳川2县,辖地并入丰利县。
隋大业三年(607),复设西城郡,丰利县改属西城郡。
唐贞观八年(634),丰利县改属新设之均州。
宋开宝元年(968),废丰利县,辖地并入旬阳县,属金州(治所在今安康市)。
元初,至元年间(1271~1294),金州所辖之县皆废,本境为金州地,金州属兴元路(治所在今汉中市)。
明洪武三年(1370),析金州东北部设旬阳县,属大宁州(治所在会四川巫溪县),本境为旬阳县地。洪武五年(1372),旬阳县改属金州。成化八年(1472),于旬阳县东部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隶属新设之郧阳府(治所在今湖北郧县),次年改属金州。万历十一年(1583),金州改称兴安州,白河县所隶之。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只安州升为兴安府,仍辖白河县。
民国初,白河县属陕西省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制,白河县属省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新设之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今安康市)所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隶属陕西省安康分区专员公署管辖,专员公署辖区又称专区。1969年改称地区。白河县隶属陕西省安康地区行政公署管辖至今。